误拿别人东西算侵占吗
误拿别人东西不一定算侵占。
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如果是真正的误拿,并且在发现后及时归还,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通常不被认定为侵占。
但如果在误拿后,是他人的东西,却仍拒不归还,或者产生了非法占有的,就可能构成侵占。
判断是否构成侵占,需要综合考虑拿取的具体情况、的主观心态以及后续的行为等因素。
比如,误拿后是否积极寻找、是否对物品进行了处置或隐藏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