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打破碗老板赔偿怎么办
儿子打破碗老板赔偿怎么办?
对于儿童在公共场所玩耍时不小心损坏物品,是否需要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法律和案例: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赔偿责任。
案例
案例一:小明(7岁)在商场里玩耍时,不小心打碎了一只价值1000元的碗。商场的老板要求小明的父母赔偿碗的损失。
判决: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小明损害了商场的物品,因此小明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小明年龄较小,行为能力有限,法院酌情减轻了监护人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小明的监护人赔偿商场500元。
案例二:小华(10岁)在游乐场里玩耍时,不小心撞倒了一个价值5000元的游乐设备。游乐场的负责人要求小华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小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游乐场负责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小华的监护人对游乐设备的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对孩子的侵权行为都负有监护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或者侵权行为与受害人的过错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则可以酌情减轻监护人的赔偿责任。
对于儿子打破碗老板赔偿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监护人应当妥善履行监护职责,避免孩子发生侵权行为。如果孩子不小心损害他人物品,家长应积极主动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避免矛盾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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