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到底靠谱吗?听律师给你掰扯清楚!
你有没有在朋友圈、短视频平台刷到过这样的广告:“零首付开新车”“月供几百块,豪车开回家”“三年后车就是你的”?听起来是不是特别诱人?但你有没有想过,这背后可能就是我们今天要聊的——“以租代购”。以租代购是什么意思?它真的像宣传的那么美好吗?别急,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律师,我来给你扒一扒这个模式背后的“真相”。
以租代购是什么意思?先听我讲个“故事”
想象一下:你想买一辆15万的车,但手头紧,贷款又怕征信压不住,这时候,一家公司告诉你:“不用贷款,也不用首付,每月交3000块,租三年,租期一到,车就过户给你。”听起来是不是很香?
这就是“以租代购”的基本逻辑:表面上是“租车”,实质上是“分期购车”,只不过车在你还清之前,所有权不属于你。
简单说,以租代购 = 租赁 + 购买承诺,你按月付租金,等租期结束,完成约定条件(比如按时付款、无重大违约),车辆才正式过户到你名下。
它和普通租车、贷款买车有啥区别?
很多人一听“租”,就以为是像神州租车那样,开几天还回去,错!以租代购和普通租车、贷款购车完全不同。
对比项 | 普通租车 | 贷款买车 | 以租代购 |
---|---|---|---|
车辆所有权 | 公司所有 | 你(有抵押) | 租期内公司所有 |
是否能过户 | 不能 | 能 | 租期满后可过户 |
首付要求 | 低或无 | 通常20%-30% | 常宣传“零首付” |
月供性质 | 纯租金 | 贷款本息 | 租金+服务费+尾款 |
风险承担 | 小 | 你承担 | 你承担+违约风险高 |
看到没?最大的坑就藏在“所有权”上,你开着车,以为是自己的,其实法律上它还是人家的。一旦你断供,车可能被拖走,钱也打了水漂。
律师提醒:这些“坑”你必须知道!
“零首付”不等于“没成本”
很多平台打着“零首付”旗号吸引人,但实际月供中包含了高额服务费、保险捆绑、Gps安装费等,总成本可能比全款买车还贵30%以上!车辆被拖走?合法吗?
合法!因为车在你还清前属于租赁公司,根据《民法典》规定,出租人有权在承租人违约时收回租赁物。你逾期两个月,对方就能合法拖车,还不用赔你。征信影响比贷款还严重?
你以为不走银行就不影响征信?大错特错!很多以租代购公司会把合同上报征信系统。一旦违约,不仅车没了,征信也黑了。“三年后过户”?不一定!
有些合同写的是“可申请过户”,而不是“必须过户”。最终能不能过户,还得看公司脸色,更有甚者,设置“尾款”陷阱——最后一个月要一次性补5万,否则不给车。
律师建议:签合同前,必须问清这5个问题!
如果你真考虑以租代购,别急着签字,先冷静问问自己:
- 车辆所有权何时转移?(必须写进合同)
- 总费用是多少?包含哪些隐性收费?(服务费、保险、GPS等)
- 逾期多久会被拖车?拖车后还能赎回吗?
- 是否上征信?违约记录怎么处理?
- 合同期满后,过户流程是什么?有没有额外费用?
口头承诺不作数,一切以书面合同为准!
建议找专业律师帮你审合同,花几百块,可能帮你省下几万块的损失。
相关法条参考(律师划重点)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以租代购主要受以下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说明:以租代购本质是融资租赁,受此条款约束。《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重点!断供后果严重,公司有权收回车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你有权要求平台披露全部费用明细,否则可主张欺诈。
以租代购是什么意思?
它是一种“先租后买”的融资购车模式,适合短期资金紧张但信用良好的人。但它不是“天上掉馅饼”,而是一把双刃剑。
用得好,帮你提前开上车;用不好,车财两空,征信受损。
别被“零首付”“月供低”冲昏头脑。搞清合同细节,算清总成本,评估自身还款能力,才是王道。
如果你正在考虑以租代购,不妨先问问自己:
“我真需要现在买车吗?还是再等等更稳妥?”
慢一点,反而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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