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婚姻证书怎么办离婚
没有婚姻证书怎么办离婚
婚姻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夫妻双方必须依法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婚姻证书,还能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没有婚姻证书的同居夫妇也无法通过法律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同居关系解除,当事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就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达成协议。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共同财产分割:没有婚姻证书的同居关系解除后,当事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对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提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2、子女抚养:没有婚姻证书的同居关系解除后,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由法院根据《民法典》第36条的规定,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判决子女由父方或母方直接抚养,并可以判决一方支付抚养费。
3、子女探视:没有婚姻证书的同居关系解除后,一方对子女享有探视权。具体探视方式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民法典》第38条的规定,判决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没有婚姻证书的同居关系解除,并不意味着双方之间的所有经济和情感纠葛都会自动终止。当事人仍需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共同、子女抚养、探视权等问题。建议当事人在同居关系解除后,及时向,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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