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夫妻居住权问题(自己的房子能否剥夺配偶的居住权)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中自己的房子能否剥夺配偶的居住权,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怎么办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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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自己的房子能否剥夺配偶的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所以房屋归一方所有的,不能剥夺另一方的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中房产多长时间可以买卖
取得房产后,即可以进行买卖。只要办理了房屋物权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房屋买受人随时可以买卖房屋,但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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