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房产证共有如何过户?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中房产证联名共有如何过户,共有房屋的表现形式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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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产证联名共有如何过户
对于共有房屋,要过户房屋所有权的,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才能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三百零一条【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提前还款如何处理
房屋抵押后,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的,主债权消灭后,抵押人可以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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