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法律程序怎么走?,离婚协议的法律程序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相较于诉讼离婚,程序较为简单,以下是协议离婚的一般法律程序:
1、双方协商: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起草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包括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内容。
3、递交申请: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审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5、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6、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建议参考:
1、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应注意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违法或无效的条款。
2、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约定,应尽量明确、具体,避免产生争议。
3、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携带齐全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4、如对离婚法律程序或离婚协议的起草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权威的解答。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小编总结:
协议离婚是一种较为便捷的离婚方式,但在办理过程中仍需注意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建议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时,充分考虑自身权益和子女利益,理性对待离婚问题,如对离婚法律程序或离婚协议的起草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权威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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