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羁押期限是多少天
刑事羁押期限是多少天?
刑事羁押是指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关押在指定场所,以确保案件调查和审判的顺利进行。刑事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最长时间。那么,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刑事羁押期限是多少天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人民检察院报告,并报告所依据的证据、证人和询问笔录等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如果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果需要继续羁押,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并且每次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长刑事羁押期限的,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并且每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在刑事羁押期限届满前,必须依法再次审查是否需要继续羁押。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刑事羁押期限的长短是由案情复杂程度和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情况来决定的。在刑事羁押期限届满前,必须经过再次审查是否需要继续羁押。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过度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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