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流程
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是前往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在申请时,需要准备好身份证、与遗产相关的产权证明以及其他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材料。按照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后,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会对遗产继承事项进行公证审查。如果确认当事人有资格继承遗产,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
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如下: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提供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如果遗产是房屋,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提供亲属证明。亲属证明可以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者由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3、公证机关进行审查。
4、审查通过后,予以公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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