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伤不构成伤残赔偿吗
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保障了劳动者因工致残或者死亡后的基本生活,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部分劳动者因工伤未构成伤残,导致无法获得伤残赔偿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文将深入探讨一般工伤不构成伤残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和适用条件。
一、一般工伤不构成伤残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以上的,才能享受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鉴定标准由人社部会同卫生部制定。一般工伤不构成伤残,即劳动者因工致残未达到八级伤残标准的,不构成伤残赔偿。
二、哪些工伤不构成伤残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工伤不构成伤残赔偿:
轻微挫伤、扭伤、拉伤等短期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
已经治愈但没有留下后遗症的工伤。
因个人因素或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工伤。
评定为十级伤残以下的工伤。
三、不构成伤残的工伤赔偿范围
虽然一般工伤不构成伤残赔偿,但劳动者仍可获得以下保障:
医疗费补偿。
工伤待遇保障。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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