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认可假离婚怎么判定?,假离婚是否受法律认可?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如果夫妻双方已经依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作出了适当的处理,领取了离婚证,那么假离婚就成立了。
建议参考:在现实生活中,假离婚往往会带来很多风险和问题,在假离婚后,一方可能会反悔,不愿意复婚,或者在复婚时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损,在决定是否假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该慎重考虑,权衡利弊,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错误的决定。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小编总结:在我国,法律并不认可假离婚的存在,如果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反悔不愿意复婚,或者在复婚时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损,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夫妻双方应该慎重考虑,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错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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