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认可假离婚怎么判?,假离婚是否受法律认可?
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是诉讼离婚,即一方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逃避债务、购买房产等,而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实际上仍然共同生活,那么这种情况下,一旦双方产生纠纷,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法院认定双方离婚是出于真实意愿,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离婚协议将被认可,双方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将按照协议进行处理,如果法院认定双方离婚是出于虚假目的,那么离婚协议将被撤销,双方的财产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建议参考:
1、不要轻易尝试假离婚:假离婚存在很大的风险,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财产损失、家庭破裂等后果。
2、遵守法律规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要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3、保留相关证据:如果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办理了离婚手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小编总结:
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要慎重考虑,不要轻易尝试假离婚,如果夫妻双方确实需要办理离婚手续,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要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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