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去办理离婚流程怎么办
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往往是一个重大的决定,而了解离婚的流程则是至关重要的。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讨一下夫妻办理离婚的相关事宜。
一、夫妻办理离婚的流程
夫妻办理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 夫妻双方需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 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前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的流程相对复杂一些:
1. 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安排双方进行调解。
3. 若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开庭审理,并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作出判决。
二、协议离婚中子女抚养权的确定
在协议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是一个关键问题。
首先,要考虑子女的年龄。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其次,还要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经济收入、教育程度、居住环境等因素。
三、诉讼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原则
在诉讼离婚中,财产分割遵循一定的原则。
1.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在实际分割时,会考虑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因素。
2.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
3. 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4. 离婚时,如果夫妻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总之,离婚流程涉及到众多法律问题和实际情况,需要夫妻双方谨慎对待。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