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赔偿有期限吗
工伤事故造成骨折,职工在法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可以获得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那么,工伤骨折赔偿有期限吗?
一、工伤骨折赔偿有期限吗?
工伤事故发生后,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有两年期限。从受伤之日起计算,超过两年,职工不得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后,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有十年期限。从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超过十年,职工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职工的工伤认定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超过法定时限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劳动能力丧失10%以上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1、职工因工伤抢救治疗导致在法定期限内未能提出申请;
2、职工因工伤严重致残或死亡,其近亲属在法定期限内未能提出申请;
3、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行为负有责任的。
二、工伤骨折赔偿超过时效怎么办?
职工因工伤骨折赔偿超过时效,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侵权赔偿。
职工因工伤骨折赔偿超过时效,向用人单位主张侵权赔偿的,需要证明存在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职工的损害后果、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职工的过错程度。
三、工伤骨折赔偿后发现加重伤情怎么办?
职工因工伤骨折赔偿后,发现加重伤情的,可以重新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重新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在工伤保险待遇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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