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所得财产能否认定共有财产
期间所得财产是否能认定为财产,不能一概而论。
1. 如果同居双方对财产归属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 若没有约定,一般情况下,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共同经营所得等,可以认定为共有财产。但对于一方通过继承、等方式获得的财产,且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则不属于共有财产。
3. 对于能够证明是用购置或获取的财产,也不能认定为共有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同居期间财产是否共有,会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取得方式、双方的贡献程度等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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