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彩礼嫁妆财产如何分割的
时和嫁妆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彩礼方面,如果双方未办理手续,或者办理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彩礼一般视为男方对女方的,可能不予返还或者仅部分返还。
嫁妆通常被视为女方的,在离婚时归女方所有。但如果嫁妆是在婚后取得,且是用购置的,那么可能需要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法院会考虑夫妻双方对的贡献、财产的来源、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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