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离法院会怎么判决
法院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是家暴第一次,不同意,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
1. 审查家暴证据:如果原告能够提供充分有效的家暴证据,比如报警记录、伤情、证人证言等,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能性较大,可能会判决离婚。
2. 考虑现状:包括双方的日常相处情况、矛盾的积累和激化程度等。
3. 被告的态度和表现: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理由和其是否有改善关系的意愿及行动。
4. 和财产分割问题:如果涉及子女和财产分割的较大,也可能影响法院的判决。
一般来说,如果家暴证据确凿,夫妻关系难以修复,离婚的可能性较大。但如果证据不足或者夫妻关系还有挽回的余地,法院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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