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用语怎么说?,离婚法律用语解析
在法律上,离婚有多种表述方式,常见的包括“解除婚姻关系”、“离婚诉讼”、“离婚纠纷”等,这些用语在不同的法律文件和程序中可能会被使用。
建议参考:如果你正面临离婚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你所在地区的具体法律规定和程序,律师可以帮助你确定最合适的法律用语,并指导你完成相关的法律程序。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编总结:离婚是一件复杂的法律事务,需要谨慎处理,在选择法律用语时,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要求进行确定,咨询专业律师可以帮助你更好地了解你的权利和义务,并为你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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