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用语怎么说?
离婚在法律上有一些特定的用语,离婚可以被称为“解除婚姻关系”、“离婚诉讼”、“离婚纠纷”等,这些用语在不同的法律程序和文件中可能会被使用。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离婚问题,法院会根据法律和证据来做出判决,决定是否准许离婚以及如何分配财产、抚养权等问题。
建议参考:
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为你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并代表你在法律程序中进行辩护。
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也是很重要的,你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机构、法院或律师协会,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编总结:
离婚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用语和程序,如果你正面临离婚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了解法律规定和程序也有助于你在离婚过程中做出明智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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