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手后财产怎么处理好
分手后财产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1. 双方有的,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如果在同居期间,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和分配有明确的书面协议,那么应当依照协议。
2. 没有协议的,区分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比如一方在同居前就拥有的财产。共同财产一般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共同经营所得等。
3. 对于难以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的,由主张为个人财产的一方承担,如果无法证明,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4. 分割财产时,应当考虑财产的来源、双方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比如一方在购置共同财产时较多,或者在共同经营中付出更多劳动,可能会在分割时适当多分。
5.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进行。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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