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是什么心理问题
中不出庭可能有多种心理因素。
1. 逃避心理:可能不愿意面对的现实,害怕在上直接面对冲突和,所以选择逃避不出庭。
2. 抵触心理:对离婚这件事本身存在强烈的抵触情绪,认为出庭是对自己的一种伤害或者不公平对待,从而拒绝出庭。
3. 恐惧心理:担心在法庭上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或者害怕因为出庭而受到更多的指责和压力。
4. 无所谓心理:对离婚的结果不在乎,觉得出庭与否都不会改变什么。
5. 策略心理:不出庭,试图以此打乱诉讼的节奏,给原告和法庭制造困难。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具体的心理原因也会因人而异。但无论被告是否出庭,法庭都会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