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被家暴起诉离婚流程
女方被家暴的流程如下:
1. 收集证据:女方应尽可能收集家暴的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照片、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家暴事实的存在。
2. 写起诉状:明确原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并对财产分割、等问题提出主张)、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家暴情况及的原因)。
3. 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递交给有的法院,一般是的基层人院。
4. 法院:法院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缴纳诉讼费。
5. :法院会向被告送达传票,通知被告。
6. :双方按时参加庭审,在庭审中陈述各自的观点和证据。
7. 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且家暴情况属实,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等问题作出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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