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在货物损坏哪种情况下可以不用赔
以下是在货物损坏时可能不用的情况:
1. 不可抗力导致货物损坏。例如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2. 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的损坏。比如某些易腐烂的货物在正常运输时间内发生变质。
3. 、收货人的造成货物损坏。比如托运人包装不当,收货人未及时提取导致货物受损。
4. 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承运人可以的其他情形。但这种约定需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免除承运人或者造成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承运人主张免除赔偿责任,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货物损坏属于上述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第八百二十四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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