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出了事故找哪个部门投诉
工地出了事故,可以向以下部门投诉: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他们负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2.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如果涉及到工人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如等,可以向这个部门反映。
3.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工地的施工管理和规范有监管职责。
4.公安机关:在事故涉及刑事犯罪或问题时,机关会介入处理。
5.工会组织:维护工人的,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在投诉时,应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资料,如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劳动等,以便相关部门能够更有效地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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