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包括以下方面:
医疗费:指在遭受后,为恢复健康而支出的就医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
误工费:受害人因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
护理费: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
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情况,为补充营养所需的费用。
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因而导致丧失或下降所获得的。
残疾辅助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
丧葬费:受害人死亡时,用于丧葬事宜的费用。
死亡赔偿金:受害人因死亡,其获得的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未或者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生活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而获得的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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