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以下情况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比如在劳动者没有,也不符合或终止劳动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经劳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认定和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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