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除锈标准
钢结构除锈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标准:
Sa1 轻度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
Sa2 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残留的痕迹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Sa2.5 非常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轻微的条纹状色斑。
Sa3使钢材表面洁净的喷射或抛射除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显示均匀的金属色泽。
这些标准通常用于规范钢结构除锈的质量,以确保钢结构的耐久性和防护性能。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具体的使用要求和环境条件选择合适的除锈标准。
法律依据:《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2
钢材表面的四个锈蚀等级分别以A、B、C和D表示。这些锈蚀等级的典型样板照片见第5章,其文字叙述如下:
A、全面地覆盖着氧化皮而几乎没有铁锈的钢材表面;
B、已发生锈蚀,并且部分氧化皮已经剥落的钢材表面;
C、氧化皮已因锈蚀而剥落,或者可以刮除,并且有少量点蚀的钢材表面;
D、氧化皮已因锈蚀而全面剥离,并且已普遍发生点蚀的钢材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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