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游泳馆溺水游泳馆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在游泳馆溺水,游泳馆可能承担的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若游泳馆未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缺乏合格的救生员、警示标识不明显、游泳设施存在故障等,导致溺水事故发生,游泳馆需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2. 若溺水是由于游泳者自身违反游泳馆规定,比如在禁止游泳区域游泳、隐瞒自身疾病等,而游泳馆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游泳馆可能承担较少责任或不承担责任。
3. 但如果游泳馆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导致后果加重,游泳馆对于加重的部分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判断游泳馆的责任,需要综合考量游泳馆的安全保障义务履行情况、游泳者自身的行为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措施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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