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共同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的区别
房贷共同和共同还款人有以下区别:
责任不同:共同借款人在法律上与主借款人承担同等的还款责任。而共同还款人的责任相对较轻,主要是协助主借款人进行还款。
借款资格:共同借款人通常需要满足的借款资格要求,包括信用状况、收入水平等。共同还款人则不一定需要完全满足这些严格的借款资格。
对房屋产权的影响:共同借款人在方面可能有一定的权益。共同还款人一般对房屋产权没有直接的权益。
在贷款合同中的地位:共同借款人是的直接之一。共同还款人并非贷款合同的直接当事人,其义务通常是基于与主借款人的约定。
债务关系:共同借款人与银行形成。共同还款人与银行没有直接的关系,更多是与主借款人之间存在约定的还款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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