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间在学校受伤该由谁负责
学生课间在受伤,责任的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1. 如果是因为学校的设施存在导致学生受伤,比如楼梯扶手松动、操场地面不平坦等,那么学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如果是因为其他同学的或者过失行为导致受伤,那么实施行为的同学及其要承担责任。
3. 若是学生自己的不当行为导致受伤,比如在楼梯上追逐打闹等,学生自身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4. 但如果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比如进行了安全教育、设置了相关警示标识等,那么学校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或者承担较小的责任。
总之,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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