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牌算不算假冒伪劣
贴牌不一定算假冒伪劣。
贴牌生产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即一家企业另一家企业按照其要求生产产品,并使用委托方的品牌进行销售。
如果贴牌生产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委托方和受托方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约定,产品质量符合标准,那么这不属于假冒伪劣。
但是,如果在贴牌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况,则可能构成假冒伪劣:
1. 受托方未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
2. 委托方没有获得品牌的合法授权,擅自使用他人品牌。
3. 产品标注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误导消费者。
总之,判断贴牌是否属于假冒伪劣,需要综合考虑生产过程、品牌授权、产品质量和标注信息等多个方面是否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