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义务的择一举动该如何归责
合义务的择一举动在法律归责上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行为人的举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在整体上符合法律设定的义务,但其行为与结果之间仍存在某种关联,那么在归责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是导致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或者重要因素。如果尽管行为人履行了义务,但行为本身仍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损害,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这种责任的认定通常会相对较轻。
其次,要考察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包括其是否存在或者。如果行为人在实施合义务的择一举动时,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且没有主观上的,那么其责任可能会进一步减轻或者。
最后,还需要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类似案例。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司法管辖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标准。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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