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怎么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比如在一些地区,可能每天的标准在 50 元至 100 元不等。具体金额会因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相关政策有所差异。
营养费:营养费的,需要根据情况参照的意见确定。如果机构没有出具明确的加强营养的意见,法院可能会根据受害人的伤情酌情判定一定的营养费。通常营养费的计算标准不是固定的,会综合考虑受害人的伤情、治疗情况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在一些案例中,营养费可能每天在 20 元至 50 元之间。但如果受害人伤情较重,需要特殊营养支持,营养费的标准可能会相应提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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