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欺诈和胁迫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中的和胁迫行为存在明显区别。
欺诈行为是指一方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导致另一方在认识的基础上作出同意的。例如,一方故意隐瞒自己的重大财产,或者虚构情况等,使对方误以为的状况与实际不符,从而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
胁迫行为则是指一方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另一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同意离婚。比如,以伤害对方及其亲属的生命、健康、、财产等相要挟,使得对方因恐惧而同意离婚。
关键区别在于:欺诈主要是利用对方的错误认识来达到目的,而胁迫是直接通过施加压力让对方屈服。在法律后果上,因欺诈或者胁迫而达成的,受欺诈或胁迫的一方可以依法请求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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