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抚养费对方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怎么办理
如果对方不给且没有可的财产,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办法。
1. 持续关注对方的财产状况。因为对方的财产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
2. 与对方协商沟通。尝试通过平和的方式,让对方明白支付费是法定的义务,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看是否能促使对方主动履行义务。
3. 向法院申请限制对方的高消费行为。比如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交通工具,限制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等,以此给对方施加压力。
4. 申请将对方列入失信名单。这会对其个人信用产生较大影响,从而促使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遵循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和孩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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