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与担保权的区别在于
和权存在以下区别:
成立条件不同:权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无需之间有约定;而担保权的成立通常基于当事人的约定。
标的物范围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通常限于与属于同一的;担保权的标的物范围更广,包括动产、和权利等。
实现方式不同:在限后,可直接依法实现留置权;担保权的实现一般需要通过,如、等。
权利性质不同:留置权是;担保权包括、、等,有的是,有的是。
存续期限不同:留置权在在内仍不履行时成立,无约定或法定的存续期限;担保权通常有约定的存续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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