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1.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严重后果”通常包括以下情形:
导致事故损失进一步扩大;人员伤亡增加;环境污染加重;社会影响恶劣等。
“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指:
多次不报、谎报;谎报的内容特别恶劣;造成极其重大的损失等。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罪行的认定和量刑,会综合考虑不报、谎报的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行为人等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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