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失踪起诉离婚离婚怎么办理
一方失踪的办理方式如下: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双方、、子女(如有)、财产证明(如有)等。
2. 向法院提起。选择失踪方最后或者其地的基层人院起诉。
3. 法院案件后,会通过的方式通知失踪方。通常需要在报纸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一般为 60 日。
4. 若失踪方在公告期内未出现,法院会缺席审理并判决。
5. 法院在时,会对、财产分割等问题依法作出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整个过程可能较为复杂和漫长,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专业,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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