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三岁之前判给谁抚养
一般情况下,孩子三岁之前,的判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1. 首先会看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如果母亲能够提供更稳定、良好的生活环境,包括、经济能力等,且母亲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那么母亲获得权的可能性较大。
2. 双方的抚养意愿也是重要因素。如果一方坚决要求抚养孩子,并且能够给出合理的抚养计划和条件,这会增加其获得抚养权的机会。
3. 父母的品德、行为习惯等也会被考虑。比如,一方有不良嗜好或者犯罪记录,可能会对其争取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
4. 经济条件也是一个方面,但不是绝对的决定因素。只要能够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的情况都不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最有利于孩子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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