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应该判给谁抚养(离婚时孩子应该判给谁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曾公布统计,70%的离婚案件是女方主动提出的。这说明越来越多的女性独立了,有勇气告别不幸的婚姻。然而,当女性告别不幸的婚姻时,最纠结的还是孩子。绝大多数来找我咨询的女性,离婚时都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我这里不讨论女性离婚时拼命索要抚养权是否明智。这篇文章我只想讲一下,如果离婚时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法官应该如何判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2岁以下的儿童由母亲直接抚养。对于8岁以上的儿童,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如果孩子在2岁以下或者8岁以上,监护权并不是特别有争议,本文不重点讨论。2岁至8岁的儿童往往是监护权争夺中最有可能出现分歧的年龄。这也是很多当事人和顾问最关心的问题。双方条件比较平等,孩子年龄在2岁到8岁之间。我们怎样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在一桩离婚案件中指出,“离婚父母应以子女利益为重,妥善处理监护权,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平衡双方在抚养子女方面的优势。”尽量减少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引用这段话的目的是告诉大家,法院审理监护权纠纷是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那么我们就来看看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有利条件,即“积极因素”
1
做过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例如,如果母亲在生下孩子时因意外而无法生育,那么婴儿将是母亲在世界上唯一的孩子。那么在考虑孩子的抚养权时,法律肯定会优先考虑母亲。
2
由于孩子的寿命较长,改变居住环境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例如,如果夫妻俩长期分别居住在两个城市,那么孩子就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在这个城市。与父母的经济能力相比,或许父亲会有更好的条件来抚养他,但由于孩子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现阶段的生活环境和学习地点突然发生变化,显然对孩子来说是不利的。孩子的健康成长。并且他还强烈表示不愿意从南边迁移到北边,或者从东边改变环境到西边,法律也会优先考虑。
3
没有其他孩子,但对方有其他孩子。这也很容易理解。换句话说,在再婚家庭中,如果一方在这桩婚姻之前还有其他孩子,在考虑监护权时,会优先考虑在这桩婚姻中只有一个孩子的一方。一方。
4
父母双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如果孩子长年与祖父母单独生活,且祖父母或祖父有要求且能够帮助孩子照顾孩子,也可以作为孩子与祖父母一起生活的优先条件。父亲或母亲。予以考虑。如果你家里有一位非常有能力的老人,那么他也是你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个强有力的优势。
不利条件,又称“不利因素”
1
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小病不会影响监护权之争。比如有咨询师说,如果对方有胃病,孩子可以给我吗?严重疾病必须严重到足以直接影响孩子的健康或照顾孩子的能力。
2
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情况。
例如,这个人有一些坏习惯。他喜欢喝酒,经常宿醉。虽然他现在承诺,以后为了孩子,一定会改掉这个习惯,但当父母双方都要求孩子的抚养权时,有这种坏习惯且被证明的一方的抚养权肯定会稍稍受到影响。不如那些没有这些坏习惯的人。派对。
3
未尽到抚养义务或有侵害未成年子女行为的。
4
生活自理能力不足的人。
上述“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优先实行直接羁押的条件。如果你的积极因素多而没有消极因素,或者对方有消极因素,那么孩子被判给你的机会就很低。大的。
那么你可能也会问,如果我们不存在上述情况,那么法院就会看双方的抚养能力。
支持能力包括:
1、双方经济收入
那些有稳定工作、收入明显高于对方的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机会更大。
2、生活条件
如果你有自购的房子可以供孩子居住,而且是学位房,或者孩子上学方便,那么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机会就会更大。
3.您是否有能力和时间教育孩子并监督他们的学习。
此时,法官非常看重孩子是否得到了高质量、更多的陪伴。
内容也涵盖了广泛的领域。例如,如果一方受教育程度比较高,受过比较好的教育,有比较适合教育辅导孩子的职业特点,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那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几率会更高。
上面最重要的是在一起的时间,其次是精神软实力比如教育水平、收入能力、生活条件等问题,都被放在了后面。
作为一名专门处理婚姻家庭事务的女律师,我特别理解一些拼命寻求孩子抚养权的女性的感受。但在做出这个影响你和孩子的重大决定之前,你是否应该权衡双方的所有条件,仔细思考一下,你是否有能力和精力陪伴孩子成长,是否能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环境?比对方成长?环境。
每个孩子对于父母来说都是天使。离婚只是结束了你和对方的婚姻关系,但你仍然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你们之间的血缘关系不会断绝。愿每一个孩子都被温柔对待,愿每一个告别不幸婚姻的女人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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