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不成功如何处理案件
如果不成功,案件通常会进入。
1. 法院会安排。在庭审中,双方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包括财产状况、情况、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2. 法官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并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
3. 基于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官会作出判决。判决包括是否准予,财产如何分割,归属以及的支付等问题。
4. 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整个过程中,双方都应当遵守法律程序和法院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据和陈述事实。法律会在保障双方的基础上,作出公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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