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的行使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和要求
行使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
1. 存在合法有效的关系。比如,已经按照的约定履行了。
2. 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这意味着担保人已经实际向支付了或者履行了其他约定的义务。
3. 人对债务的履行存在。例如主不履行债务,或者因导致无法履行债务。
4. 权的行使范围以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为限。即担保人不能超出自己承担的责任范围向主债务人追偿。
5. 必须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行使。不同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对追偿权的时效作出不同的规定。
6. 有明确的追偿对象,即能够确定主债务人的身份和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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