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坠亡,学校有责任吗?
学生在坠亡,学校是否有责任不能一概而论。
1. 如果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明显疏漏,比如安全设施不完备、对学生的心理问题未及时察觉和干预、对危险区域未设置警示标识等,那么学校很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 但倘若学校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比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安全设施符合标准、老师对学生的异常行为有适当关注并采取措施等,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或者责任较小。
3. 此外,还要考虑坠亡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学生自身的健康问题导致,且学校对此不知情,学校的责任相对较小。但如果是因为学校组织的活动存在导致的,学校的责任就可能较大。
总之,判断学校是否有责任,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通过详细的调查和法律程序来确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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