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判断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
法院判断有无履行能力,通常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1. 财产调查:法院会通过查询被人的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资产状况,来确定其是否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 收入来源审查:了解被执行人的工作情况、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的收入来源。
3. 情况分析:查看被执行人的负债情况,判断其是否存在其他优先偿还的债务。
4. 消费行为观察:比如被执行人是否有高消费行为,若有则可能表明其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
5. 被执行人的陈述和申报:要求被执行人如实陈述其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但被执行人的陈述需结合其他证据进行核实。
6. 第三方提供的信息:包括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以及其他知情人提供的相关情况。
总之,法院会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收集信息,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被执行人是否具有履行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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