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赔钱没给怎么办
如果调解书规定的赔钱义务未得到履行,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与对方协商沟通,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提醒对方履行义务。
2.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您需要准备好调解书、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局申请。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查询、冻结对方的账户,查封、扣押对方的财产等,以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3.关注执行进展。在申请后,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了解案件的执行情况。
4.提供财产线索。如果您知道对方可能的财产情况,及时向法院提供,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为两年。所以要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以保障自己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