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伤和陈旧伤法医怎么鉴定
法医新伤和陈旧伤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损伤形态特征:新伤通常具有新鲜的创面,如出血、红肿等;陈旧伤可能有愈合的痕迹,如疤痕形成、色素沉着等。
组织病理学检查:通过对受伤部位组织的切片观察,判断细胞的修复和再生情况,新伤的细胞修复活跃,陈旧伤则有特定的组织改变。
影像学检查:如 X 光、CT、MRI 等,新伤可能显示骨折线清晰、软组织肿胀;陈旧伤的骨折可能已经愈合,软组织恢复正常形态。
受伤时间推断:结合伤者的陈述、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综合推断受伤的大致时间。
恢复情况评估:观察伤者的功能恢复状况,新伤往往对功能影响较大,随着时间推移,陈旧伤的功能可能逐渐恢复。
总之,法医会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和技术,结合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新伤和陈旧伤进行准确的鉴定。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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