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协商好了,怎么催收电话还不断?网贷逾期协商了为什么还会有催收?
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明明已经跟网贷平台或第三方机构“谈妥了”,签了延期协议,甚至开始按新计划还款,可手机还是时不时响起,短信一条接一条,内容不是“最后警告”,将上报征信”“移交法务”……
你心里憋屈又困惑:我都协商好了,为什么催收还是没停?
别急,这事儿说起来复杂,但其实背后有它的“门道”,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把这件事讲明白。
协商≠催收立即停止,这是第一认知误区
很多人以为,只要跟平台达成协商,比如做了延期、分期、减免利息等安排,催收就应该立刻“收手”。但现实是:协商成功≠催收自动终止。
为什么?
因为催收和协商是两条线在跑。
你和客服谈妥的协议,可能还在走内部审批流程;而催收团队往往属于外包公司,他们拿到的客户名单更新不及时,或者平台没有及时同步“已协商”状态,导致催收行为继续。
更现实一点说:有些平台为了施压,会故意“双线并行”——一边让你觉得有转机,一边继续催收,逼你尽快还款。
债权转让后,催收主体变了
这是很多人忽略的关键点。
你最初借的是A平台的钱,但逾期时间一长,平台可能把你的债权打包卖给了B公司(比如资产管理公司、催收机构),这时候,哪怕你和A平台达成了协议,B公司作为新债权人,未必承认这份协议。
举个例子:
你和原平台协商分24期还,签了字,但债权已经转让,新公司不认这个账,他们只认“全额回款”,于是继续催收,甚至更狠。
这时候,你不是被“违规催收”,而是掉进了“信息断层”的坑。
协商协议没留证据,等于“白谈”
很多人协商时,只通过电话或微信口头答应,没拿到书面确认,也没保留录音或截图,结果对方反悔,催收照旧,你却拿不出证据证明“已达成协议”。
没有白纸黑字或有效记录的协商,法律上等于没发生。
更坑的是,有些催收人员为了业绩,会假装“帮你申请延期”,诱导你先还一部分,然后继续催剩余款项——这本质上是一种话术套路。
催收是“业绩驱动”,停不下来
别忘了,催收团队大多按回款提成。“持续施压”才是KPI。
哪怕系统里标注了“协商中”,他们也可能继续打电话,美其名曰“提醒履约”,实则是为了制造心理压力,让你多还、快还。
有些催收甚至会说:“协商是你跟客服谈的,我们这边不知道,你得再跟我们确认一下。”——这纯属混淆视听。
真正的“催收停止”是什么样?
真正合规的催收停止,应该具备以下几点:
- 平台出具书面协商协议(电子或纸质);
- 明确告知催收团队暂停联系;
- 你在还款期内正常履约,无催收电话、短信、爆通讯录等行为;
- 如有外包催收,平台应承担管理责任。
如果你已经按协议还款,催收仍频繁骚扰,这就涉嫌违规了。
✅ 建议参考:这样操作,才能真正“断催”
- 保留所有协商证据:录音、聊天记录、协议截图,一个都不能少;
- 要求平台出具书面确认函,写明“已达成还款协议,暂停催收”;
- 一旦发现违规催收,立即投诉:
- 向平台官方客服投诉;
- 拨打银保监会热线12378(适用于持牌金融机构);
- 向互联网金融协会或地方金融监管局举报;
- 遭遇威胁、恐吓、爆通讯录,直接报警:这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 相关法条参考:
《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频繁电话、短信骚扰,可能构成隐私侵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第13条:
债权人委托第三方催收的,应明确告知催收机构不得采取暴力、恐吓、侮辱、骚扰等不当行为。协商达成后,应立即停止催收。《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爆通讯录、群发催收短信属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催收短信若未经同意,可视为侵权。
“网贷逾期协商了为什么还会有催收?”——不是你做错了,而是规则没跑通。
协商只是第一步,真正的保护来自于证据+书面确认+持续维权,别以为“谈好了”就万事大吉,催收不会因为你的善良就手下留情,只会因为你的强硬和清醒才真正退场。
✅ 协商必须留痕,
✅ 催收骚扰必须反击,
✅ 权益受损必须发声。
你不是欠债就该被羞辱,你只是暂时困难,但依然值得被尊重。
别让催收的噪音,掩盖了你努力翻身的脚步。
协商已成,静待风平浪静;若催收不止,那就依法亮剑。
——这,才是现代负债人最该有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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