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善意取得是什么意思
非是指取得财产时不是出于善意,即转让人或者因而不知转让人无。
在法律上,判断是否为善意取得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1. 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是否明知转让人无处分权。如果受让人明知转让人该财产,那么就不构成善意取得。
2. 受让人是否以合理的价格取得财产。如果价格明显不合理,可能表明受让人并非善意。
3. 财产的转让是否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给受让人。
例如,甲将不属于自己但由自己保管的汽车擅自卖给乙,乙在明知甲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仍然购买,这种情况就属于非善意取得,乙不能依法取得该汽车的。
非善意取得在法律中具有重要意义,其目的在于维护财产交易的正常秩序和,保护真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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