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迁移户口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迁移所需资料和手续如下:
1. 个人书面申请,写明迁移户口的原因和目的。
2. 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3. ,用以证明。
4. 迁入地的或者等能证明合法固定的材料。
5. 有的地区可能还需要户口迁移证,由迁出地机关开具。
办理手续:
1. 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2. 户籍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
3. 经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户口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完成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