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点60以上属于危险品吗
闪点 60 以上通常不属于危险品。
在我国相关标准中,闪点低于 60℃的液体被视为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而闪点在 60℃及以上的液体,一般不被直接认定为危险化学品。
然而,要确定一种物质是否属于危险品,不能仅仅依据闪点这一个指标。还需要综合考虑其其他物理、化学性质,例如爆炸极限、毒性、腐蚀性等。
此外,不同的行业和法规对于危险品的定义和分类可能会有所差异。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即使闪点高于 60℃,如果该物质具有其他危险特性,仍可能被按照危险品进行管理和运输。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